信息名稱: |
關于強化省建設系統科技項目研究進度管控工作的通知 | ||
索引號: |
014000052/2024-00342 | ||
發布機構: |
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| 文件編號: | |
生成日期: |
2024-10-25 | 時效: | |
內容概述: |
關于強化省建設系統科技項目研究進度管控工作的通知
蘇建函科〔2024〕483號
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(建委),各有關單位:
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《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》精神,提高科研人員職業道德修養,積極防范科研失信行為,根據《江蘇省建設科技項目管理實施細則》,決定對未按時驗收的省建設系統科技項目進行督辦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思想認識
管控科技項目進度是實施績效目標管理的內在要求,是開展科研誠信建設的基礎性工作。科技項目負責人要合理安排實施進度,既要避免違背科研規律不合理壓縮周期,也要防止管控意識淡化導致項目長期應驗未驗;項目承擔單位要切實增強責任意識,扭轉“重立項、輕管理”的不良傾向;主管單位應加強對科技項目進度管控,督促指導承擔單位及時完成研究并提請驗收。
二、按時完成研究
各科技項目承擔單位應履行主體責任,落實好項目立項文件中的各項要求,對本單位牽頭的項目進行全面梳理和細致評估,按下列要求做好相關工作:
2018年-2021年立項尚未完成驗收的科技項目(見附件),應在2024年11月30日前向主管單位提請驗收或終止。
2022年立項的科技項目,應加快研究進度,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主管單位提請驗收。不能按時完成的,應書面說明情況和原因,提前向主管單位申請終止或延期(不得超過1年)。主管單位審核后,5個工作日內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。經同意延期后仍無法按期完成的項目,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予以終止。
2023年立項的科技項目,應按照申報書既定的階段目標有序推進,確保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向主管單位提請驗收。不能按時完成的,參照上述要求辦理。
三、嚴格驗收管理
主管單位應在受理驗收申請后1個月內組織驗收。驗收前,主管單位應將擬邀請參加驗收的專家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,經同意后方可召開驗收會議。驗收時應嚴格對照申報書中既定的考核目標,從嚴把關。
科技項目通過驗收后,承擔單位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證書填寫,送主管單位審核蓋章后,連同研究成果(電子版)一并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。
四、其他事項
2025年3月1日起,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不再辦理2021年及以前立項的科技項目驗收證書。對未按時提請驗收或終止的科技項目,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定期予以公告。
具體工作中如有問題,請及時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綠色建筑與科技處聯系。
聯系人:胡浩 025-51868529
附件:2018-2021年立項尚未完成驗收項目清單+.docx
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2024年10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