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名稱: |
省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第1254號建議答復——關于做好老舊小區改造“后半篇文章”的建議 | ||
索引號: |
014000052/2024-00256 | ||
發布機構: |
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| 文件編號: | |
生成日期: |
2024-07-30 | 時效: | |
內容概述: |
省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第1254號建議答復——關于做好老舊小區改造“后半篇文章”的建議
周相民代表:
您提出的《關于做好老舊小區改造“后半篇文章”的建議》收悉。針對您的建議,廳分管負責同志帶領相關處室開展了專題研究,現結合我省在推進完善老舊小區長效管理方面開展的工作答復如下。
一、推動舊改項目物業管理服務全覆蓋
近年來,我省持續推進老舊小區改造,積極推動小區改造后的物業管理服務全覆蓋。“十四五”期間,全省規劃需改造老舊小區5215個、約1.3億平方米,涉及居民143.4萬戶。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相關統計調查,2021年―2023年,全省共開工改造老舊小區4609個、1.54億平方米,分別占規劃任務數的88.4%、118.5%,惠及居民161.5萬戶。截至2023年底,全省累計完成改造老舊小區1.4萬個、約4.6億平方米,其中2000年底前建成小區占比近九成,取得了階段性成效。通過實施老舊小區改造,小區基礎設施老化、居住環境臟亂差、樓道安全隱患、上下樓難等問題得到有
效解決,充電樁、停車位、養老助餐等公共服務配套短缺問題得
到緩解,居民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明顯改善。同時,在老舊小區改造工作中,我省把加強整治后的老舊小區長效管理作為重要內容進行部署,印發《關于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物業管理服務全覆蓋指導意見》,指導各地通過采取業主自治、政府托底、國企進駐、引入市場化專業物業服務企業等多種形式,推動實現全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物業管理全覆蓋。
二、扎實推進老舊小區改造“回頭看”
在全省老舊小區改造工作中,聯合省發展改革委、財政廳印發通知,要求各地對已改造的老舊小區進行回頭看,重點圍繞“看工程質量是否驗收合格、看改造后的小區物業服務是否全面覆蓋、看居民對改造工作是否真正滿意、看群眾信訪投訴是否及時化解”等七個方面跟蹤督促;配合省文明辦印發通知,指導各設區市建立由文明辦、住房城鄉建設、消防、公安、民政、司法等部門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,開展文明樓道專項行動,開展消防設施維護、整治堵塞消防通道工作宣傳,引導業主有序停車、有序充電,努力補齊物業管理服務短板,提升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水平。同時,推動建立屬地為主、部門聯動的行政監管工作機制,按照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的檢查要求,不定期地開展物業服務行為專項檢查。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要求組織開展“加大物業服務收費信息公開力度 讓群眾明明白白消費”工作,要求各地以解決群眾關注的物業服務收費信息公開問題為切入點,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。指導各地開展物業服務行業信用管理工作,采取記錄信用行為并公布的辦法,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守法誠信經營。
三、全面推進黨建引領物業服務工作
為進一步提升黨組織領導下的物業管理服務和社區治理水平,我廳聯合省委組織部印發《關于以黨建引領全面提升物業管理服務水平的指導意見》,推動實現設區市、縣(區)物業行業黨組織建設和行業黨建工作“雙覆蓋”,取得了顯著成效;開展物業管理黨建示范點評價工作,制定《黨建引領物業管理服務工作省級示范點評價標準》,自2021年起命名省級示范點390個;持續鞏固完善“黨建引領、行業指導、基層主抓”的物業管理服務新模式,涌現出一大批省、市級“紅色物業”,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、防洪減災、垃圾分類等各項工作,成為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支持力量。相關工作在中組部《中國組織人事報》頭版和專版兩次報導,被人民網等主流媒體多次刊載。
四、加強舊改共建共享宣傳引導
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推進過程中,各地廣泛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,積極開展規劃師、設計師、工程師進小區活動,運用線上線下手段,廣泛征集、及時回應群眾訴求及合理化建議。開展小區黨組織引領下的多種形式基層協商,引導居民做好配合施工、共同維護改造效果等工作,動員社會力量共同參與,凝聚改造共識,共建美好幸福家園。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,暢通投訴舉報渠道,堅決打擊偷工減料、施工質量不達標等損害群眾利益行為。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大對市、縣好經驗好做法、取得成效、典型案例等的總結宣傳力度,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、組織專題報道、公布改造規劃計劃、印發工作情況簡報、推廣典型經驗做法等方式,準確解讀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政策,多角度、全方位宣傳推廣工作進展及成效。2020年以來,共印發推廣9個批次省內先行市縣的可復制政策機制清單,總結編印30多期工作情況簡報和典型經驗做法,供各地各部門復制推廣和學習借鑒。
您的建議對推進完善老舊小區長效管理很有意義。在下一步的工作中,我們將積極采納您的建議,緊扣國家政策“黃金期”,持續完善符合省情實際的老舊小區改造“1+2+4+N”政策支撐體系,加強部門協調合作,加大對地方工作的指導支持,統籌涉及老舊小區的各類資金、資源,進一步提升老舊小區居住環境、設施條件和服務功能;同時,鼓勵各地在現有法規制度框架下加大工作創新力度,不斷提升老舊小區改造后物業管理服務水平,提高居民群眾滿意度,切實把利民好事辦好做實。